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卫生局所属13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47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及需求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请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名者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如未按招聘单位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房山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太平庄村)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12月22日9:00—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