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后,于2011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本人持报名表3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另交同版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延庆县人才市场(百佳商场斜对面)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高于当天同一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录取。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核算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公示
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