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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下半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12-28 08:37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点击: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房山区2011年下半年(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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