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一圈”内其他区县、“两翼”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建制村、乡镇教师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5的比例,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1年4月上旬,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报考建制村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团市委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由重庆市教委牵头组织,由区县(自治县)教委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实施。报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联系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报考建制村、乡镇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报考建制村岗位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报考乡镇教师岗位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按选派专业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报考建制村、乡镇教师岗位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报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拟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调剂后仍有缺额,可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安排调剂。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七一网(www.12371.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