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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11-08-17 08:37  华图网校 点击:

  8月16日,《2011秋季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出台,预示着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正式开始。华图网校专家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解读公告,“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一、录用人数减少三分之一

  2011年福建省秋季共计划录用公务员2624名,相比2010年秋季,录用人数减少近1/3。这对广大考生来说,意味着机会减少、竞争更为激烈,华图网校专家提醒大家应更加珍惜报考机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报考。

  二、报考条件有变化

  1.对应届生的界定更加清晰

  应届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另外,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2.基层工作经历界定稍有调整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2011年秋季的公告取消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这一条,而增加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希望相关考生多加注意。

  3.定向招录增加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

  今年招录计划中的“专门职位”招录对象中增加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具体规定如下:“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8月17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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