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县公务员局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公务员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拟聘人选在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公示无异后,由县公务员局报县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县公务员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的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10年(含试用期),方可提出调离明溪的申请。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当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1:1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
(三)聘用职位(02-06)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原则,由考生自由选择。
(四)面试时间、成绩以及与本次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明溪公务员局网(www.mxrs.org)公布,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有关信息。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明溪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8—286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