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力量,根据岩委办[2010]77号、岩委组通[2010]75号、龙人发[2009]31号、龙人发[20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春季龙岩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龙岩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13名,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海西卫生考试网”(http://zp.xmwsrc.com:85)、“龙岩卫生网”(http://www.lyswsj.gov.Cn/)、“龙岩人事网”(http://www.lyrcw.com/lyrsw),详见附件《龙岩市2012年春季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龙岩卫生学校工作人员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要求。
4.符合用人单位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5.未被龙岩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含试用期内)员工,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6.现为龙岩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内),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7.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