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19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的退役士兵和报考我省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市)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放宽至27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6、退役士兵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高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学历证书应在2011年8月19日前取得;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者报考同一学历层次试点班的,不能报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培养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一)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者应在以下时间内登陆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2011年8月19日8:00-8月23日24:00。
(二)资格审查
8月20日8:00-8月24日18:00期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分别对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招考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9月12日-9月16日登陆招考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