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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甘肃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通告
2011-06-02 09:14  甘肃省人保厅 点击:

关于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通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要求,2011年继续实施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即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现根据实际,就我省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日至5日

  (二)志愿填报。上述五个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011年5月18日至24日已报名参加“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 项目(简称民生实事项目)考试的人员,如愿意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且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本次无需再重复报名,在领取“民生实事项目”准考证时、或参加“民生实事项目”考试后3天内,由本人亲自到原报名的县区选择填报志愿即可,但报考选聘到村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详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五个“基层服务项目”都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还要进行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文科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 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录取

  “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同时选择了这两个项目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时注明哪个项目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第一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从第二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

  (二)各单位组织报名、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通告。

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组部安排,2011年全省共选聘14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现就做好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聘对象

  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

  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3、在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

  4、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9、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

  10、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1.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中组部要求,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畅通“五条出路”,即鼓励继续担任村干部、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另行择业、支持继续学习。具体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执行。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2011年6月2日—6月5日在省自考办招待所(兰州市城关区立功巷1号,邓家花园西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持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择业通知书、受表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1份,同时须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表样可从www.gszg.gov.cn下载中心一栏或www.rst.gansu.gov.cn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

  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2010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6月20日在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szg.gov.cn下载中心一栏)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3、考试聘用

  市(州)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院系级以上)和回原籍任职以及涉农专业的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

  4、体检和培训

  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7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8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开展工作。

  本细则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1—8871044(报名期间用)

  13919988587

  附: 2011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

  兰州市      60 人

  嘉峪关市    20人

  金昌市      30人

  酒泉市      73人

  张掖市      80人

  武威市      100人

  白银市      110人

  天水市      110人

  平凉市      100人

  庆阳市      85人

  定西市      105人

  陇南市      200人

  甘南州      180人

  临夏州      185人

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进村社区”)。现就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拔范围

  (一)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包括:

  1、2002年以来毕业后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日至6月5日,共4天

  (二)报名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2号)。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已经参加2011年5月18日至24日“全省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人员选拔考试”(以下简称“民生实事招考项目”)报名,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报考要求及范围,如愿意参加报考的,本次无需再重复报名。考生在领取“民生实事招考项目”准考证时(考试前一周)或考试后3天内(6月27日至29日)在原报名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甘肃省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和进行报考志愿登记,选择将“民生实事招考项目”或“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作为第一志愿。“民生实事招考项目”准考证同时作为“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考试的准考证使用。

  2、未参加“民生实事招考项目”报名的人员,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

  (1)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证件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

  (3)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再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3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3、以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4、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5、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三、考试

  (一)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时间

  201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

  四、录用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先将把“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指标未录满时,将把“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作为第二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后,报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录用。

  批准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批准录用的“进村(社区)”人员,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

  五、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培训、体检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

  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详细情况,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

  本细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0931-8815149,8410817,8960728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甘肃省 2011年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结合省情和我省五年来“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范围

  通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原“两基”攻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1年,我省拟在以下43个县(市、区)(全部为原“两基”攻坚县、国扶贫困县、地震重灾县)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环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甘谷县、 武都区、康县、礼县、两当县、成县、徽县、宕昌县、西和县、会宁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安定区、临洮县、通渭县、漳县、岷县、陇西县、渭源县、静宁县、庄浪县。全省计划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019名,聘期3年。

  各设岗县(市、区)拟聘人数以3月份已上报省教育厅的计划数为准(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

  (三)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四)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象和条件

  (一)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必须为甘肃生源,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者为辅,并招收少量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可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但必须要进行网上报名。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07年暨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

  (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

  (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首先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日至5日,共4天时间。符合条件的兰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各自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省外院校的甘肃籍毕业生以及兰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在西北师范大学报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甘肃省2011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费向毕业生发放,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自行 下载。报名表由考生、设岗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一份。已经报考了省3000名基层学校教师招考的毕业生,可以兼报考本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但不再组织现场报名,毕业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或考试后3天内,由本人亲自到原报名的县(市、区)选择填报志愿,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填报特岗和省3000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特岗的毕业生。报名具体事宜请各高校与省自考办李陇成联系,办公电话:0931-8585200,手机号码:13919180067。

  2、为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教育部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省上核定的招聘人数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岗位设置等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了现场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参照招聘县(市、区)学科需求、岗位设置、生源要求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17日。已经报考省3000名教师招考的毕业生,如果选择兼报特岗考试的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没有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网站操作相关问题,请联系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092081,邮箱:tg@ncss.org.cn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允许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报名,具体以各设岗县(市、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

  4、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初审,由负责报名的各高等学校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据报考条件进行网上审查;兼报特岗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结束考试成绩公布后,与面试工作一同进行,由设岗市(州)和县(市、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并做网上复审工作。

  (三)考试(笔试)组织

  1、考试(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

  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6月25日下午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四)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省教育厅将划定参考分数线,各设岗县(市、区)要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确认,兼报特岗的毕业生中第一志愿为特岗的优先。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音体美学科按各设岗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20%掌握,其他学科按各设岗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10%掌握。面试满分100分。各设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和学科需求确定,并由设岗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设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1年7月22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附件3)上报省教育厅,原则上本科生应占60%以上。各市(州)上报的拟聘用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并经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

  (五)岗前培训与上岗

  各地要安排拟聘特岗教师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国家规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特岗教师在秋季开学时持证上岗。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上岗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

  (三)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经设岗市(州)教育、人社部门同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合格的,不进行其他考试,由设岗县(市、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四)服务期满后,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务地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六、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市、区)政府承担。特岗教师工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分本科、专科,月最低收入为国家年人均拨款标准的1/12。

  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笔试等工作费用,由省财政负担,面试费用由设岗县(市、区)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宜

  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设岗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实施细则中涉及到的附件将在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与本实施细则一同公布。

  本细则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20648

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6号)要求,2011年,全省将选拔招录53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应届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及基层青年工作五个类型,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事宜

  1、网上注册:6月5日前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 http://xibu.youth.cn,点击“201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按提示操作完成网上注册,并打印注册信息表。

  2、现场报名:6月2日——3日持本人身份证及网络注册生成的信息表到团省委十一楼(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会议室,进行信息确认及准考证照片拍摄。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后需将报名信息表交所在高校团委,由高校团委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查,并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内高校审核的有关工作。

  (三)准考证领取

  统一于6月23日在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 团省委宣传部811房间)。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1年6月25日8:30—11:30。

  (三)录取方式

  按照省就业考务办的要求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均采取笔试的方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总体水平并参考计划录用指标确定。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笔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一次性进行,不复查。体检合格者被录取。

  四、其他事宜

  (一)报名参加“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 项目考试的人员,如愿意报考“西部计划”、且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在领取准考证时,可从当地人社部门再次领取表格填报基层服务项目,根据意愿将 “西部计划”填为第一、二志愿,还必须于6月5日前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再进行一次网上注册报名。

  (二)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本次选拔考试,否则不列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甘肃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选拔考试,选拔方式见《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四)外省籍生源来甘肃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不参加本次选拔考试,服务期间待遇及优惠政策参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的统一政策执行。

  本细则由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121832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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