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关于甘肃省2011年公务员招录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现就报考我委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按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确定,职位一、二、三各3名(名单附后)。
二、复审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复审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复审地点在省政府综合楼(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916房间。
联系人:陈波,电话:4609247。
四、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材料与报名填写内容须完全一致,若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若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及时与我委取得联系。
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复审不过关,则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附件:
资格复审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