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部署,现将环境保护部机关和派出机构2012年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我部机关和派出机构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安排详见附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准备面试,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面试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及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二、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7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各招考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确认(见附表),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报考单位和职位+确认参加面试”,届时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根据有关规定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17日前电话告知工作人员,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政策法规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国际合作司、环境应急事故与调查中心、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职位的所有考生须于2月21日上午8:30-12:00到环境保护部机关二楼多功能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考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职位的考生应按招考单位的时间要求接受资格复审。
(三)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和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