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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公务员的住房制度
2010-10-08 10:0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最有趣的,当属官员的住房问题。在人们看来,封建社会的官员是吃皇粮的特权阶层,他们的住房问题皇帝当然也管。这种想法,只对了一半。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了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古代公务员一退休就无家可归。有些人家里本来就有土地,从来都不用发愁住房问题;皇帝高兴了,也会给官员赏赐土地和房屋;另外,假公济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晋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说先前的官员调任,将政府借给他和家属居住的官邸据为私有,新官上任,只得重建。

  盛唐时期:

  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因此,在皇上临时给的地上盖房子、到最后又给别人住的那种傻事,当然没人肯干。

  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

  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

  宋代:杭州市长苏轼的宿舍是“楼歪歪”

  到了宋代,官员想占用公家的房子难度就大了。当时的制度规定,凡州军常例之外的财务,不能由地方擅自决定,需要事先禀报代表中央财政的转运司,申核上奏。比如,北宋元祐年间,苏轼担任杭州知州时,就给中央上了一道《祈赐度牒修廨宇状》。苏轼称,杭州的机关用房,多是五代时期留下的建筑,“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自后百余年间,官司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至于那机关办公用房到底坏到什么样子,苏轼说,房屋都成了楼歪歪,“但用小木横斜撑住,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及问得通判职官等,皆云每遇大风雨,不敢安寝正堂之上”。

  宋代时期,苦于苛捐杂税,很多人纷纷涌往寺院出家。要出家需要政府的认证,也就是要有一个身份证明——度牒,而政府则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颁发度牒。因此,当时度牒成为“有价证券”,可以卖钱170贯。苏轼向中央要200道度牒,大概能卖到34000贯,再加上按惯例从财政支取的500贯,勉强凑够修缮费用。

  宋朝的政府机关大院,虽然破旧了点,但比一般的百姓住房还是要好很多。不过,和前朝一样,官员一旦退休,就得让出住房。至于退休后该住哪里,皇帝是不管的,皇帝操心的,倒是官员退休后,不该住在哪儿。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

  宋朝官府用招标的方式出售公房

  到了宋代,土地“公开招标”政策被发扬光大了。政府不光卖地,也开始卖房子。

  政府卖房子的初衷,倒不是为了搞活经济,也不是为了解决百姓住房问题。过去有些人触犯刑律,满门抄斩,家里的房子自然充公。也有些人,家里人丁不旺,成了绝户,于是房子也会被拿来充公。此外,像连年欠税不缴、长期逃亡外地的人家,房子都有可能被官府没收。民房一经政府没收,就成了公房,政府怎么处置这些公房呢?有三种办法:一是改装一下,当办公楼使;二是赁出去,房租收归国库;三就是把它卖掉。

  宋朝政府为了杜绝公房出售出现贪污,专门设计了一种招标制度——让所有购房者到一个地方书面投标,过一段时间再开标,看谁出的价最高,就把房子卖给谁。

  宋朝官府公开招标的时候,会在衙门口贴一告示,上写房屋坐落、房屋间数、投标地点、投标期限等等内容。投标期限有长有短,长的两个月,短的一个月。为了防止个别购房者不守信用,宋朝政府要求竞标人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如果自己没有房子,就得找人作保,有抵押有担保,然后才可以参加竞标。这样一来,购房者必须理性出价,不然就会吃亏。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客观上,宋朝政府的确为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做了许多实际工作,而且他们的政策,兼顾到了社会最底层的人。例如,北宋政府在京城开封设了四家“福田院”,每家福田院都有几百间住房,凡是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贫破家的市民、无人奉养的老人,都有资格在里面免费居住,而且提供免费伙食和免费医疗。到了南宋,福田院没有了,政府又开设了分工更加明确的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其中安济坊的功能是慈善医疗,漏泽园的功能是安葬无人认领的尸体,居养院的功能则是住房保障。这个措施一直延续到南宋中叶。

  明朝房价超贵,南京国子监集资购房

  明朝弘治年间(公元1488年至1505年),南京的房价畸高。有多高呢?繁华的秦淮河畔,一间房能卖到六百两银子,一般人绝对不敢打买房的注意。《玉堂丛语》卷二,就记载了当时南京国子监祭酒的买房故事,颇为寒酸。

  当时的南京国子监祭酒,名叫谢铎,他手下有30多号人,都是无房户,得租公家的房子住。30多人的租金,就是一笔昂贵的开支。于是谢铎就动了买房的念头,依照谢铎的级别,算得上是个高级公务员,但是他每年的薪水不过200两银子,不吃不喝三年,也就勉强买一间房子。他手下那些人,收入还不如他。

  谢铎不愧是最高学府的领导,他很快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集资团购。钱从哪里来呢?从牙缝里省。把政府给他们配的勤务员、伙夫、马夫、门卫、抄写员,统统不要了,省下来一大笔钱,存起来买房子。终于,钱攒够了,“买官廨三十余区,居学官以省僦直。”买了三十多套公家的住宅,过上了不用交房租的幸福生活。

  与谢铎相比,以礼部右侍郎兼北京国子监祭酒的林瀚更厉害,他为了让手下的人有房住,给出了有力的实际行动——他捐出自己的十年收入为机关盖住房。

  林瀚和谢铎,一个是北京最高学府的长官,一个是南京最高学府的长官,拿的那点钱不仅买房困难,连付房租都觉得吃力,明朝房价之高,可见一斑。

  清朝的经济适用房只有旗人才能买

  明朝以后,因为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的住房越来越成了执政者不得不关心的问题。于是,在清朝,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但是清朝的经济适用房,和现代的恰恰相反,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是专门为特权阶层建造的。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就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乾隆很生气,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搞什么样的房改呢?

  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了(有特殊贡献以及跟皇室有特殊关系的旗人除外),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你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

  于是,旗人花了很少的钱,就把原本属于公家的房子,统统变成了私人财产。举个具体例子,乾隆四年,一个叫额森特的旗人交给内务府57两银子,就买下了一个坐落在正阳门外高井胡同、拥有三间正房两间厢房的小型四合院。这个四合院按市价,至少500两银子。像额森特这样享受到经适房的旗人,乾隆年间至少有50万人。

  在清朝,不仅在北京城里为旗人修建了海量的经适房;在全国各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以南京为例,当时明故宫至通济门的一大片区域都划给了满人。满族人聚群而居,因此南京人把这块地方称为“满城”。至今,在这一块区域内,还留有蓝旗街的名字,顾名思义,当时这里是蓝旗满人的经适房。

  一两银子等于多少人民币?

  明朝米价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大米二石。《明史•食货二》:“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按2006年大米价均价1.75元/斤计算。一两白银是2*94.4*2*1.75=660.8元。

  明朝的工资

  柴薪皂隶:百姓有给国家服役的义务,不过服役是有工资的。轮到当役了,派给当官的跟班,柴薪皂隶就是买柴烧水、干杂活。年收入20两,计13216元(人民币 下同)。(明朝国家规定七品正堂可以有四名柴薪皂隶,县丞二员各二名,主簿二名,典史一名;以上官员,每人用马夫一名,国家付工资。)每月1000元

  马夫:给政府公务员赶马,出差办事使用。年收入40两。计每年26432元。一般司机,每月2000元

  明朝县官:正七品每月俸禄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实际月收入7.5*188.8*1.75=2478元。每年约3万元。其它收入:柴薪皂隶4 个、马夫一个,这5个人工资由国家支付。冬夏官服和笔墨费由国家补贴。新官上任,还可以先拿到40两修理费。看起来七品县官45两白银跟马夫40两白银年俸差不多,(明朝的公务员工资真的是很低的,历朝历代中明代公务员工资收入算少了。)但是县官、典史等的住房、出行、皂隶人员、衣食花费基本由国家支付和补贴,所以年俸基本是净收入,而且笔墨费都是固定按两算由国家拨给,还有多余。马夫就没有那些好处了。

  学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盐醯之属官给之。”——《明史•食货志六》。考上了秀才每人每天给一升米约2斤,(刚够两人吃)给鱼肉油盐。(注:明代10升=1斗;10斗 =1石。)明代优待秀才时甚至可以拿到每月1两白银的廪膳费。不过明代的学生概念不是现在的学生概念,现代的学生只能算做童生,童生考成了秀才入了县学才算是廪膳生,才可以“食廪”,所以明代秀才不干活也可以生活,只是不干活只吃“廪膳”会很穷,所以有穷秀才之称。

  以上跟据明代万历年《宛署杂谈》及《明史》。

  街头挑担卖油的小贩:一年收入约20两。计人民币13216元。冯梦龙在万历年至天启年写有《三言》,其中《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秦重只有3两白银的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剩余16两白银。“每日所赚的利息,又且俭吃俭用,积下东西来,置办些日用家业,及身上衣服之类,并无妄废。” 除去一年用度剩余16两。所以记为年收入20两。呵呵~~~~和现在的小摊贩收入差不多~~~~~~

  杀猪的:范进的老丈人胡屠户对穷秀才范进说,“每年寻几两银子,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你老婆是正经。你问我借盘缠,我一天杀一个猪,还赚不得钱把银子,都把与你去丢在水里,叫我一家老小嗑西北风!”——《儒林外史》。一天一钱,一月3两,一年有36两,看来杀猪的收入直逼马夫了。约23789元。

  农民:农民的收入是多少?农民“人给地十五亩,蔬地二亩。”“新耕地免租三年。”假设古代耕种水平低只及现代的1/2或2/3,那么农民每亩约能收入250或350斤大米,按300斤算,南方一年收二季,北方一年收一季,如果丰年加勤恳,南方农民均毛收入15750,北方农民人均毛收入7875,除掉农具、肥料、水利开支、亩税(明朝每亩收税一斗,约20斤大米),如果一家七八口人干起来,几年里盖个优质砖瓦四合院不成问题。

  明朝的物价(万历年)

  生活用品物价:

  大米白银1两=2石即377.6斤。合人民币1.75元/斤。

  上等猪肉白银1钱六分=8斤合人民币13.2元/斤。

  上等羊肉白银1钱二分=8斤合人民币9.5元/斤

  牛肉五斤白银七分五厘合人民币9.9元/斤

  五斤重大鲤鱼价白银1钱合人民币13.2元/斤

  栗子五斤价白银6分五厘合人民币8.6元/斤

  活肥鸡一只价白银4分合人民币26.4元/只

  白布四匹价白银8钱合人民币元132.2元/匹

  绵花一斤价白银6分合人民币39.6元/斤

  高级红枣100斤价白银2两5钱合人民币16.5元/斤

  会试用黄绢伞二把价白银六分合人民币3元/把

  刑部用铁锹五把价二钱五分合人民币33元/把

  官用桂圆重二斤八两价一钱二分五厘合人民币29.5元/斤

  以上物价跟据明代万历年《宛署杂记》。

  明代小说《水浒传》中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一两值1000文,一把菜刀 30文约20元,考虑到当时没有工业化炼铁,这个菜刀价格也跟我们现在差不多。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这 600多元钱在我们现在大酒店里还不够,可是在小酒家里也确实可以随便上菜了。

  低档房产价格:“可成道:‘在坟边左近,有一所空房要卖,只要五十两银子。若买得他的,到也方便。’春儿就凑五十两银子,把与可成买房。”——《三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低档房产50两一宅,约人民币33040元。乡下坟边的房子,33040元估计也没人买啊

  高等大宅院:1000万以上。“施小舍人急于求售,落其圈套,房产值数千金,郭刁儿于中议估,只值四百金。”——《三言•桂员外途穷忏悔》。看来明朝有钱人的房子还是真够贵的。

  明朝初几年和末期时物价曾有过一两白银买一石大米,正统年间也有一两可以买四石的年景,崇祯帝国乱时还有过二两一石的物价。但比起民国末年物价天涨,总算银子还是硬通货。明朝的物价基本是平稳的,尤其是官俸硬比例,一两比二石大米。对稳定货币价格有相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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