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铸就一流检察业绩。检察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当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该院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件49人,其中,副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6人。先后查办了原建委主任桑某某受贿68万元、副主任崔某某受贿33万元、原房产局长尚某某受贿53万元的总案值达200余万元的8人受贿窝案,县水务局原局长王某某等3人受贿40余万元案、县国土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及县法院审判员卢某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去年又成功办理了县粮食局原局长王某某受贿128万元大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震动。
该院始终将服务大局贯穿于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之中。如太和县大型企业仁济制药有限公司因公款被挪用、占有,影响了企业发展。该院派出专案组进驻该企业,连续查办了数起挪用公款案件,依法挽回2000余万元企业资产,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预防了新的犯罪的发生。同时还与国税、金融、卫生等11个系统共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并对城建、交通、土地等部门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有效地遏制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中,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严重的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先后办理了马某某等十余人飞车抢夺作案近百起、案值300余万元的团伙犯罪案件,付某某非法印制假发票150余万份、面值达2亿多元特大非法制造假发票案以及范某某等20余人非法购买、运输、出售假币3300余万元等特大犯罪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维护了经济秩序。对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实现了以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的效果。两年来该院共批捕犯罪嫌疑人594件810人,公诉471件578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38件92人,不批准逮捕10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51人,是全省办理刑事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之一。
强化诉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近年来,该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件54人,追捕和建议提请逮捕46人,追诉和建议补充移送审查起诉39人,对刑事判决提起抗诉3件4人,对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7件,切实增强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效。同时认真受理来信来访,积极查办信访案件346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