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此次招录面向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及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372名,其中公安系统300名,司法行政系统72名。培养试点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江苏警官学院。
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
(一)专科班(82名)
实行高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50名,司法行政系统32名。
(二)本科班(290名)
采取专科学历起点的专升本和本科学历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250名,司法行政系统40名。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报考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专科学历的报考限江苏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