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发生越来越多的溺水事件。可悲的是,打捞死者的队伍却要求5000元、10000元不等的打捞费。针对这一现象,请你给出几点建议。
【思路点评】
谁来为溺亡者再尽一点人事?怎么样杜绝这样的强制要求埋单的行径? 这是一个惹人深思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完善公共应急救助机制方面入手,如充实专业打捞设备、人员规范捞尸行业和鼓励公益打捞三个方面来阐述。
【答题框架】
(1)以水上公安或消防队为基础,充实专业打捞设备和人员,收编民间打捞组织
抢救和打捞溺水人员属公益急救范畴。我认为,可以以水上公安或消防队为基础,只需为他们充实一下专业的打捞设备,配备一些专业的打捞人员,就完全可以当此大任。现存的一些民间打捞组织,能收编的收编,不能收编的用不了多久也会自行解散,因为有了公益打捞,民间打捞市场自然会发生萎缩。
(2)规范捞尸行业,公共服务需要献身精神,拒绝冷血的“职业道德”
世界各国都有打捞行业,政府正规化救援和民间专业队伍携手施救、互相温暖,这是一个系统化的公共应急体系。城市水域事故救援体系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公共责任,一种良心责任。也许这样的投入没有产出,但是却收获了无价的性命、无价的人心。如韩寒所说,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
(3)鼓励宗教力量从事民间慈善,承担起组织捞尸这样的公益事业,功德无量
宗教力量从事民间慈善,帮助化解社会难题,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历史上,佛教、道教力量都会积极参与赈灾、济困、设义冢等公益事业。建议可以由寺院出钱组建救援和打捞队,或者由寺院出面,雇请渔民承担打捞任务,或倡导熟悉水情的信众,将捞尸当作一种“宗教义工”来做。当一切形成风俗,人们广为知晓的时候,当事人和亲属不会再求助无门。
总之,只有靠规范化的队伍和行业道德以及全社会的集体力量、爱心行动,才能给亡者尽一份人事,给生者送一丝安慰,营造团结互助、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