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贴对联,燃爆竹也是我们的传统习俗。然而近年来,关于城市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一直是引起广泛讨论的话题。原因就在于“都是烟花爆竹惹的祸”。
兔年刚过20分钟,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即因燃放烟花而起火,最终这座152米高的大厦被烧通了天,损失30亿元;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数字,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新华社报道,除夕零时至大年初一14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2月7日《钱江晚报》报道,浙江淳安发生山林火灾,6人遇难,惹祸的还是鞭炮……
到底城市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呢?
华图名师参考解析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要辩证的来看待,不能一味的说禁止或解禁。因为禁止或者解禁,都只是手段而已,不是目的,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市民过一个安详、快乐的春节。
一方面我们要考虑到哪些支持禁止燃放的市民的意愿。一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春节本来是一个合家欢乐的节日,但是因为烟花爆竹的燃放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在这个节日为这些家庭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如果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损失持续不断,我们的春节将会成为让人心惊胆战的节日,因为不知道哪一年哪一天,自己会成为受害者。二是给市民的休息带来不便。对城市的白领而言,每一年的休息日本来就不多,在这难得的日子里,却每天充着这烟花爆竹之声,空气里总是弥漫着烟花爆竹燃放的气味。这不仅不利于休息,也给市民带了困扰。特别是一些体弱的老者和小孩子。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到一些支持该传统民俗继续传承者的意见。传统文化是我国几千年来历史文化的积淀,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就是我们传统节日的一种习俗。作为一种习俗,我们更多的应该是将这种文化和习俗集成和发扬下去,而不是一味的去限制甚至禁止。
综合以上两种观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应该保持的习俗。鉴于在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伤害,我认为,政府在政策的执行上要更加的人性化,不是单纯的禁止或者开放,比如北京从1993年,“禁放”规定出台,到2005年底,北京市修改规定,以“限放令”取代“禁放令”,五环路以内地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这都是政策制定上的一步步完善。甚至对于“限放令”,我建议,可以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把“限放令”,“限”的更加具体,更加合理。比如限定的时间、地点要更加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其目的就是要在保障安全和尊重传统民俗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从烟花爆竹的禁止与解禁,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公务人员,在看待问题时,要客观、全面。同时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提高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各项政策经得起推敲,对得起百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