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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模式”会否成为公务员改革的风向标?
2010-04-20 09:30  人民网 点击:

   一个公务员,只要工作认真努力,年度考评合格称职,工作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升级,加工资,只要发展顺利,二十余年后,即使他一直干着同一份工,他的收入也能达到处长级别。深圳今年推行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打破了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使公务员不再官本位,将极大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南方日报》4月16日)

    公务员改革旨在淡化官本位、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环境。当前,在我国的公务员选拔及管理中,由于受到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大家都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基层工作。为此,不少单位就以各种理由分拆、增设机构、提高规格以相应增加领导职数来解决干部待遇,进而又加剧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弊端,形成了积弊甚深的“官场病”,至今仍屡见不鲜。那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设计,能否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改革的初衷呢?

    职级晋升办法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按照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岗位建立单独晋升机制,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从而形成了独立的晋升渠道,如“执法员”设7个职级,各职级间无上下级关系,一级执法员也无权领导七级执法员。这样就剥离了单位内部的科长等中层干部设置,对消除“中硬塞”有积极作用,官少了也更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但更主要的是其内涵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不再走“官道”体现的是一种思想意识、一种价值取向,可以引导人们不再把是否为官当成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从而也大大减少了用人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从待遇入手,破解“天花板”现象走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务员职位一个萝卜一个坑,公务员升迁也是争过独木桥,而深圳另辟蹊径,对执法类公务员晋升可从一级到七级,这样晋升的空间大大增大,而待遇的上升恰恰是弥补升迁短腿的关键,可使原先一些“天花板”干部不再瞄准官道,而从官道改为“民道”,也从源头上消除了干部因年龄、编制等问题造成的“天花板”现象,这样的改革可谓走出了实质性一步。尤其是对基层公务员队伍而言,对大量长期压在副科、正科两级得不到升迁的公务员来说,改革无疑“增加了一种激励机制”,稳定了他们的心绪,使得他们能安下心来工作,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眼睛“朝下看”,极大地调动了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长期以来,各种待遇都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而一个公务员有没有官位,含金量大为不同,因为职级带来的工资提升比起官位带来的各种有形无形的好处甚至有天壤之别。而深圳的改革把眼睛瞄准了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工作二十年可享受处长待遇,使普通公务员尤其是长期在基层的公务员有了盼头。用提高待遇来激励普通公务员的积极性,显然深圳的改革考虑到了那些,这样的改革触及到了大部分公务员的利益,让那些扎根基层、默默无闻不戴官帽的同志在经济待遇上不吃亏,从而激活了整个公务员队伍活力,必然会极大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那么“深圳模式”其它地区会不会跟进,会否成为公务员改革领头羊?笔者以为,首先,改革还要有利于竞争格局的形成,也就是要从考核上跟进,改进一些办法措施,不能用一把尺子量,在职级的设置上不能让四平八稳的“老好人”滥竽充数,不能落入排资论辈的俗套,对干得好的可提前晋级,反之则可推迟。其次,还要避免一刀切的问题,对特殊岗位或者乡镇基层公务员,可采取特殊补贴,这样有利于扎根基层,同时还要有让执法类公务员选拔到管理类或其它类别公务员岗位的通道,不拘一格,以实现择优选人、用人的根本目标。

    公务员改革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都将对全社会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诚然,改革需要经过实践检验,也许会产生这样或那样问题,因此必须边创新边校正。我们更愿看到深圳的改革不是势单力薄,而是遍地开花。会否成为风向标,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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