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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江门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1-04-29 10:06  华图网校 点击:

  各位考生:

  现就江门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分数线划定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江门市公务员考试分数线划定如下:

  报考江门市公务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考公告规定的公式计算出来的总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所公布的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4日9: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江门市幸福路20~22号)。招考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报名表(遗失的可在江门市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报名表(遗失的可在江门市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核。其中,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或“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工作须于5月5日16:30完成。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的报考单位复审处参加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3.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复审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江门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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