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远市招考录用公务员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1]43号)和《关于划定我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00号)的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对象为:在同一招考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规定函数计算确定。
2011年广东省清远市招考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90分;笔试和面试汇总后合格分数线为51分。
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和面试场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