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考2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一)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辅助服务岗(1名);
(二)环境管理辅助服务岗(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4日至1993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3、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佛山户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1、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辅助服务岗(1名)
(1)专业要求:车辆工程专业、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
(2)工作年限要求:无。
2、环境管理辅助服务岗(1名)
(1)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专业,生态学专业,资源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监察专业。
(2)工作年限要求:截止至报名时,已具备两年以上环保相关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