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人员通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租赁岗位合同工9名,区政务办租赁岗位合同工1名,区招商办公室租赁岗位合同工4名(详情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具有番禺区户籍。
(五)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租赁岗位人员职位表》)。
(六)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计算以2010年3月31日为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wsbm/wsxt/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四)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五)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本人户口簿;(2)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5)打印《广州市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同意报考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八)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
(九)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
(十)经审核通过人员于5月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二)笔试在5月5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是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和公文写作,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番禺区政府信息网、番禺区人事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区人才租赁机构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招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招收人员按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被招收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工资报酬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统一发放。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