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农林水利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管理类政府雇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共招聘5名管理类政府雇员。有关要求如下:
所属科室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农业科 |
1 |
农学,或植保,或园艺专业 |
林业科 |
1 |
林学专业 |
1 |
农林经济专业(林业院校) |
|
水利科 |
2 |
水利工程专业 |
各岗位应聘者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时间算至2010年11月30日);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能力和专业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持有小汽车驾照和懂粤语者优先考虑。
注:10月份已报名应聘农业科岗位的人员依然有效,可不用重新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7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报名者可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lnls@gdd.gov.cn,或传真至020-82111814 <mailto: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lnls@getdd.gov.cn,或传真至020-82111814>。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经审核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5人不予开考。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三)成绩和结果公布。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和拟聘人员。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区有关雇员的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查验有关证书、证件原件。证件虚假、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
(四)联系电话:82111331、82112107。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