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计生服务站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
惠阳区计生服务站检验人员1名;
惠阳区新圩镇计生服务所妇科医师1名;
惠阳经济开发区计生服务所妇科医师1名;
惠阳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职员1名。
(招聘职位详见附表)
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省、市、区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三)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至28日。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三)报名要求:
具备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附2 下载)的各项内容,并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计生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