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提供验证证明;
5、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要先到人力资源局职称科登记);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四)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
时间: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地点:中共东莞市委党校。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5小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该岗位取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布,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进行公示。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人际沟通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行政领导和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合计不少于5人的奇数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果出现不同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