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5比例,才准予开考;
3、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以及计生情况等进行考核。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及南沙区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文化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