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止)。
二、招聘专业和数量
详见《惠州市惠阳区201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岗位安排、福利待遇、管理和考核
此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统一由区委讨论后再根据需要安排到区直、各镇(街道、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
一经录用的高层次人才统一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在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福利待遇的同时,一并享受《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阳委发〔2011〕20号)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
新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投递简历;
(三)分类初步筛选;
(四)进行考核面试;
(五)组织身体检查;
(六)政审考察和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