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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2-05-02 13:41  中国广州人事网 点击:

  五、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招聘时间:2012年4月28日—2012年8月15日

  接收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2012年5月17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

  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六、考核内容

  (一)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开考比例1:3以上,个别紧缺专业除外。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面试。

  (三)面试评估内容包含:教育、工作背景(15分),知识与技能(25分),语言能力(15分),个性特点(15分),应变能力(10分),爱好特长(5分),发展潜力(5分),整体形象(10分),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按以上内容评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四)按照医院考核小组面试考核中应聘人员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标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的公布: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成绩及面试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048190

  举报、投诉电话:020-81048110

  八、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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