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9〕73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录用工作方案>和<2010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工作组织管理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59号)的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择优筛选,经研究,拟录用蔡团团等13名同志为自治区劳教系统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0年9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劳教工作管理局监察室或政治处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20号,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2299232。监督电话:0771-2299268)
群众如实反映拟录用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