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驾驶员
(二)人数:1名
(叁)资格条件: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北京交通道路情况;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巧;B或A类汽车驾照。(详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综合处组织实施。按照申报招聘职位计划和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星期叁)至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送到或通过邮局直接邮寄到(以当地邮戳为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朝阳区东叁环中路双花园6号)桂京宾馆5楼510室现场报名。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综合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发放准考证
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驻京报考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非驻京报考的由驻京办综合处邮寄《准考证》送达给考生。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如本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