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煺。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咨询电话:010—67767408。
附件:1.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表
2.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