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定县官方网站发布的用人公示。
●用人公示称“因故”被判刑,缓刑期满后表现良好
●网友直呼雷人,并质疑:明显违反公务员法
昨天是愚人节,但有两条看上去很假的任用公示却是真的:两名干部被判缓刑,期满后又重回原单位上班。贵州省贵定县的这两则公示在愚人节时被网友挂到了天涯社区,颇为引人注目。
昨天,天涯网友“看不清楚这个世界”发帖《贵定县雷人公示二则》。
第一则是《关于接收杨定富同志回国土系统工作的公示》。“杨定富,男,布依族,原系贵定县新铺乡国土所副所长。2006年8月因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期满后,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配工作。经新铺乡党委、贵定县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考察,认为表现好,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提出申请接收杨定富同志回国土部门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接收该同志回国土系统工作,安排到边远乡镇国土所从事后勤工作。”
第二则是《关于接收袁桂平同志回卫生系统工作的公示》。“袁桂平,男,汉族,原系窑上乡卫生院副院长。2006年6月因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期满后,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配工作。经巩固乡党委、窑上乡派出所、县卫生局考察,认为表现好,并由县卫生局党组提出申请接收袁桂平同志回卫生系统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接收该同志回卫生系统工作,安排到边远乡镇卫生院从事后勤工作。”
两则公示均为贵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月11日发布。
对于这个帖子,不少网友的第一反应是愚人节的玩笑。但还真有人去了该县的官方网站查询,发现竟然是真的,还截图为证。记者昨天在该县官方网站也见到了这两则公示。
对这个公示的用词,网友们都注意到了:“这个因故判刑很强大”。网友“醉卧江湖”感慨说,“当公务员真是好啊,判了刑都能保住工作,这个饭碗真铁啊!”
据公示中提供的举报电话,记者找到了该县纪委监察局。接电话的女干部表示,这个事情她不清楚。被判刑后能否再担任公务员,她表示,好像有个什么文件说可以“回收”吧。
也有网友迅速找到了相关的法律,质疑说:“明显违反公务员法。上头没人管吗?”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发现第二十四条有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本报记者谭人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