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报送加分材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加分材料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4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送加分材料地点
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匀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三、有关事宜
1、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加分申请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表彰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4、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受委托人须提交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考生本人的以上材料,并须同时提供本人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请考生注意本人报考职位相应类别,按要求提交规定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6、根据招考简章规定,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黔南州公招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