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从全省公务员中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到我厅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原则及标准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遴选6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到我厅机关处(室)工作。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2009年7月31日以前进入贵州省公务员岗位的人员(不含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强写作能力;
3.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从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后到报名时,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 近3年或工作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 学历学位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且学士学位以上,专业不限;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1年9月3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1号楼6楼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6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