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及《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1-7987136(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129018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贵阳市2012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5)。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考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考过程中,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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