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联合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黔南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总分为100分。
成绩按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考察组负责实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遴选工作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人力资源网”和“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黔南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8258208 联系人:刘涛 李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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