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好毕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地人社部门的安排,经市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职位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共131名,其中: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招考法学类专业3名、计算机及相关专业3名、财会及相关专业2名;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派驻四十一个镇、乡、办事处的分中心,招考计算机及相关专业41名、财会及相关专业41名、不限专业41名;
3.报考镇、乡、办事处分中心的毕业生采取每名报考者按报考类别及报考岗位,通过考试,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所需岗位数后,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岗的方式;
4.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以上、不在编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城乡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毕业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3.报考四十一个镇乡办事处分中心的毕业生,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大专学历的仅限于2011年2月28日前属毕节市籍的常住户籍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定向安排到各行业或单位工作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