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市监察局对整个招考环节全程监督。
四、发布招考公告时间
2011年7月23日——2011年8月6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7-710250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需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名费按有关文件要求收取;
4.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证件。
(四)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2011年8月19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笔试考试分数为100分;
(二)招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三)考试内容为:
1.《职业能力测验》和国内时事政治(2010年9月——2011年8月);
2.国内时事政治占笔试考试内容的10%;
3.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末尾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重新考试确定。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公示。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缺聘职位按前述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