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加分项目:获得“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称号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4分(荥阳市级加1分,郑州市级加2分,可累计);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及“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由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有关考试信息可及时登陆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并下载报名表。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考试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02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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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荥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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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