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参加成都海关2012年公务员考录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前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邮寄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需复印在1张A4纸内,并注明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
6、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延缓派遣毕业生提供);
8、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应包括:报考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现单位地址和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及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身高)。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须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填写《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前,请参考2011年10月发布的《全国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告》上的第四项“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规范填写。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寄送材料清单”中所列复印件材料的相应原件。
3、以上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成都海关人事教育处收,邮编为610041”,并请注明“考生面试资料”;邮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4、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另提醒考生在此期间及时查看“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成都海关网页,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安排预计在2月上旬另行发布。
联系电话:028-85391308、853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