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规定统一确定,并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我局公务员面试定于2012年2月22-24日上午、下午分六批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见《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
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详见公告第三条:“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考生报到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笔试准考证;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登记表;
6、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如学历学位、职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2010、2011年毕业暂缓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9、一吋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用)。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地图、乘车路线及住宿指引详见“附件2”):
报到及资格复审 | 面试(候考) | |
第一批 | 2月21日14∶30 | 2月22日8∶15 |
第二批 | 2月22日12∶45 | |
第三批 | 2月22日14∶30 | 2月23日8∶15 |
第四批 | 2月23日12∶45 | |
第五批 | 2月23日14∶30 | 2月24日8∶15 |
第六批 | 2月24日12∶45 | |
地点 |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三楼 |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西塔楼19楼 (国门酒店) |
(二)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