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邮寄的有关材料
(一)请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面试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及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各铁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片(与准考证为同底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学校盖章的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制式推荐表的,可以先提供学校印制的推荐表,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制式推荐表原件;
4.准考证复印件;
5.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留学经历人员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