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请考生在资格核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贴于A4纸上,空白处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三,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一份;
4、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样本见附件三);
5、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暂时无法提供,可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样本见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