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机关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铁路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1年2月23日-2月27日进行。
二、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间
报到和资格审查定于2011年2月22日—2月26日进行,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时间见附件。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当天下午14:00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报到、资格审查完毕后发放相关面试、体检须知并签订保密协议。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地点
见各铁路公安局面试公告(附件)。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双语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汉语综合成绩*90%+少数民族语言面试成绩(10分)。考生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5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附件2)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如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不一致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1﹞3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