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5:30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楼会议室,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核对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1寸彩色近照),身份证、学生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签字笔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1寸彩色近照),身份证、工作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签字笔写上姓名)。
3、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签字笔写上姓名)。
4、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出具获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最后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进行评估认证的证书。
凡职位要求须具有二年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的,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职位要求为英语六级的,须提供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取消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