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按照体检人选产
生的原则和办法,经过体检合格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
(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按考察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考察。如果首位人选考察不合格,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减,进行补充体检与考察。
八、其他
(一)请考生自行安排交通、食宿,面试期间发生费用自理。
(二)乘车路线
1、从沈阳北站乘车:乘262路公共汽车到西塔站下车右走800米(辽宁国储大楼)。
2、从沈阳站乘车:
(1)乘254路公共汽车到老道口下车前走500米(辽宁国储大楼)。
(2)乘271路公共汽车到储备局站下车过横道向西走500米见(辽宁国储大楼)。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2、联系电话:(024)23467951/0414/1728/2109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