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但应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报名推荐表,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目前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531-67807856 0531—6780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