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一)面试定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在山东电监办举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4号楼6单元(乘87路公交车到高新区舜华路站下车)。
(二)面试08:30入场,08:40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协议,09:00开始面试;截止当天0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分值占综合成绩的50%,;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在见到本公告后及时与我办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我办也将通过电话与考生逐一联系,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 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3倍(含3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0.25+面试成绩×0.5。
(四) 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 面试结束两天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按1:1比例通知体检和考察。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