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进入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为5:1,共计10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业务水平测试统一于7月5日举行。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应于当天下午14:30报到,14:50之前进入候考室。
报考秘书一局综合处职位的考生于7月6日上午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报到,8:50之前进入候考室。
报考督查室二处职位的考生于7月6日下午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下午13:00报到,13:50之前进入候考室。
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3号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须同时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文件。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3、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面试工作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010-63099177;咨询时间:每日8时至17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