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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呼和浩特海关
2012-01-19 10:39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点击: 载入中...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呼和浩特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考生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限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限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限延缓派遣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6、用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辅修证明。

  7、报名推荐表复印件(限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和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如未及时加盖印章,请先寄送未盖章表格,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加盖印章的表格原件;贴照片,照片应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照片一致)。

  8、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照片应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照片一致)。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1、报考职位条件中对英语有要求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相应的国家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

  1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3、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报名时是待业人员,但现在已经成为在职人员的,也须提供。

  未按要求寄送材料且未及时向海关说明情况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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