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大学生村官”专属职位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包含报名时是否已满服务期及服务期考核情况。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干部处收,邮政编码:201204。请在信封上注明“2012年中央公务员考录面试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及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二)面试报到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五、面试、体检、考察有关事项说明
1、面试前,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2、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
3、考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送交材料的,需提前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培训部培训管理职位面试时还将加试法语笔译和口译项目,法语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作参考。
5、面试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院支付。
6、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或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7、外地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由学院安排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8288492 联系人:翁老师
传 真:021-50595917
特此公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